首页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三章 责权 第十三条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责权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督学晋升职级或职称,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