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十八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十八条 看守所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送交罪犯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