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依据:

全国海岛保护规划;

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