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编制说明、规划研究报告等。 规划成果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介质形式。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