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规划成果经评审通过后,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军事机关、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