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一条 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一条 相互保险组织的主要发起会员应当信誉良好,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其资质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主要股东条件,主要发起会员为个人的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4)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