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直播经营的食品类别、食品交易规模、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