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应当依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