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二章 日常计分的内容和标准 第十六条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日常计分的内容和标准 第十六条 对因不可抗力等被暂停劳动的罪犯,监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其暂停前的劳动改造表现给予劳动改造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