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五)

(五) 各单位收取的应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可开设一个“基金预算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的资金只能上缴国库,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