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一、 各单位可以设立的银行账户 (十二) 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十二) 一、 各单位可以设立的银行账户 (十二) 除世界银行贷款等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外,其他各类资金应据其性质在上述相应账户中予以反映,不再单独开设账户。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上述需要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合并。合并账户后,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应设置明细账,分别核算,但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不得与支出存款账户合并… (十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