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对涉案的外国人或者仅持有港澳台居民身份的人员,符合留置情形的,承办的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报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协调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对其采取必要措施,开展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