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 第四章 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在食盐中添加任何营养强化剂或药物,须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