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二条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二条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从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能,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