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201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要求:

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容积应当与储存需求相适应,应当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备用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

冷藏车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

冰箱的补充、更新应当选用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

冷藏车、冰箱、冷藏箱(包)在储存、运输疫苗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自动温度监测设备,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0.5℃范围内;冰箱监测用温度计,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1℃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