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2017年) 第二章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201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 第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 第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要求: 第七条 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应当建立自动温度监测系统。自动温度监测系统的测量范围、精度、误差等技术参数能够满足疫苗储存、运输管理需要,具有不间断监测、连续记录、数据存储、… 第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 第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评估辖区内冷链设施设备的装备和运行状况,根据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制定冷链设备补充、更新需求计划,参考“冷链设备维护周期和使用年限参考标准”…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