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章 审查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审查程序 第二十八条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每月第1周将上月《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