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宣传及电视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并能用以指导业务实践。

熟悉并掌握电视剧制作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具有一定的电视剧制作实践,其成果应被社会和专业人员认可。

一般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国家所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