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电视剧制片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人事、监察机构应加强对电视剧制片人资格考试、颁证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