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管理条例(1996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资助下列项目:

国家倡导并确认的重点电影片的摄制和优秀电影剧本的征集;

重点制片基地的技术设备改造;

电影放映设施的改造;

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电影事业的发展;

需要资助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