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进口供科学研究、教学参考的专题电影片,进口单位应当报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并于进口后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备案。

中国电影资料馆进口电影资料片可以直接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按季度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科学研究、教学的名义进口故事片和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其他电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