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电影洗印单位承接洗印加工境外电影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承接单位洗印加工境外电影片申请报告;

承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委托人与承接单位的合作意向书;

拟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