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电影洗印单位承接洗印加工境外电影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承接单位洗印加工境外电影片申请报告; 承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委托人与承接单位的合作意向书; 拟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片的内容。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