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五章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广电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隔年检验制度。地方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电影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广电总局、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0起施行。广电总局《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0号)、《关于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资格认证制度…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