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年度评估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本年度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计划与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对本年度电子银行发展状况的分析评价;
本年度电子银行业务经营效益的分析、比较与评价,以及主要业务收入和主要业务的服务价格;
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状况的分析与评估,以及本年度电子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本年度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计划与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对本年度电子银行发展状况的分析评价;
本年度电子银行业务经营效益的分析、比较与评价,以及主要业务收入和主要业务的服务价格;
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状况的分析与评估,以及本年度电子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