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生产与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电子烟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生产与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电子烟产品追溯制度,以加强对电子烟的全流程管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