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2024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2024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和电子烟用烟碱原料等行为。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