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4年) 第一章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应当通过技术审评。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一次性电子烟以及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一个包装单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等。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审评管理制度的制定、发布、调整,以及技术审评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