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应当通过技术审评。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