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2024年)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平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可中止相关会员的交易资格。 会员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撤回、注销或被依法取消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电子烟用烟碱原料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的,相应会员资格自动注销。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