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202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电子烟交易双方应当在平台上签订交易合同。

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会员名称、会员代码、许可证号、地址、联系方式,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支付方式、运输方式、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廉洁协议等条款。

电子烟用烟碱原料交易合同条款及内容还应当符合烟草专卖品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与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之间的电子烟产品交易,以订单形式进行确认,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选择商品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