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2024年) 第一章 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烟交易管理,规范电子烟生产流通秩序,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原料等交易(以下统称电子烟交易),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电子烟交易工作。 第四条 电子烟交易遵循平等、公平、诚信、规范原则。推动电子烟交易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全流程管理,并将交易数据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状态评价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