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国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电子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推动电子档案全过程管理… 第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一条 档案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二条 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本行政区域有关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文件管理、数据管理、密码管理、保密管理等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共同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应当支持电子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电子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