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事件;

重要系统、关键设备事故;

关键岗位人员变动;

重大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