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五章 差错处理 第四十五条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差错处理 第四十五条 非资金所有人盗取他人存取工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并且其身份认证和交易授权通过发起行的安全程序的,发起行应积极配合客户查找原因,尽量减少客户损失。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