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五章 差错处理 第四十三条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差错处理 第四十三条 接收行由于自身系统或内控制度等原因对电子支付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或迟延执行致使客户款项未准确入账的,应及时纠正。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