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四章 安全控制 第三十六条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安全控制 第三十六条 银行的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应保证对电子支付交易信息进行完整的记录和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