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四章 安全控制 第三十五条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安全控制 第三十五条 境内发生的人民币电子支付交易信息处理及资金清算应在境内完成。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