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岗位管理 第六条 上海票据交易所、单一前置机和再贴现系统的运行维护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确保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 上海票据交易所应当设置系统管理岗、业务主管岗、业务操作岗、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岗、系统参与者管理岗、市场拓展岗、法律合规岗、系统维护岗、注册中心(RA)管理岗、RA… 第八条 业务操作岗和应用安全子系统RA录入操作岗可兼任,但不得与其他岗位兼任;系统管理岗和系统维护岗不得兼任业务主管岗、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岗、系统参与者管理岗、市场拓展岗… 第九条 系统管理岗负责增加、更改和删除用户。 第十条 业务主管岗(再贴现系统业务主管除外)负责系统业务运行,监控业务运行状况;设置业务参数,维护基础数据,处理或授权处理业务运行异常;组织业务操作员正确处理业务,对用… 第十一条 业务操作岗(再贴现系统业务操作岗除外)负责根据业务主管授权进行日常运行操作和监控等;按照职责范围处理业务;对违规信息进行统计;负责有关业务清单打印。 第十二条 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岗负责识别并防范电子商业汇票运行风险,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推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发展;研究完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功能。 第十三条 系统参与者管理岗负责系统参与者加入、变更、退出和承接等相关设置;处理组织机构代码异常;协调新增系统参与者;及时通知系统参与者系统运行调整事项。 第十四条 市场拓展岗负责统计分析业务信息,为系统参与者提供信息服务;建立服务平台,提供窗口服务。 第十五条 法律合规岗负责按照业务管理要求,监督检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各种票据纠纷进行取证、对票据信息泄露、篡改等事件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协助司法… 第十六条 系统维护岗负责安装维护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设备、网络系统;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设置系统参数,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定期完成系统和数据备份;提供技术咨询、… 第十七条 RA管理岗负责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有关操作人员证书的管理,包括对有关操作人员授权和颁发证书等。 第十八条 RA审核操作岗负责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系统参与者机构证书的审核等。 第十九条 RA录入操作岗负责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系统参与者机构证书的初审、录入、制作和撤销等。 第二十条 数字证书管理岗负责证书下载、证书管理密钥口令更改、制定证书存放路径等。 第二十一条 岗位人员变动应当办理岗位变动交接手续,并在系统中及时注销该用户。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