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岗位管理 第八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岗位管理 第八条 业务操作岗和应用安全子系统RA录入操作岗可兼任,但不得与其他岗位兼任;系统管理岗和系统维护岗不得兼任业务主管岗、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岗、系统参与者管理岗、市场拓展岗和法律合规岗;RA管理岗、RA审核操作岗和RA录入操作岗不得相互兼任。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