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维护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维护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上海票据交易所和单一前置机运行维护部门应当定期对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进行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并填写备份记录。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