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上海票据交易所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做好相关记录。

单一前置机运行维护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操作规程,报上海票据交易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