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八节 追索 第六十六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十六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八节 追索 第六十六条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被拒付的,不得拒付追索。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