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六节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节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六节 保证 第五十五条 电子商业汇票的保证,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的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该票据获得付款的票据行为。 第五十六条 电子商业汇票获得承兑前,保证人作出保证行为的,被保证人为出票人。 第五十七条 电子商业汇票保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