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五节 质押 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五节 质押 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业汇票质押,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出质人名称; 质权人名称; 质押日期; 表明“质押”的字样; 出质人签章。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