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承兑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自身的评级信息,并对记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评级信息包括评级机构、信用等级和评级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