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二节 承兑 第三十三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第二节 承兑 第三十三条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并交由金融机构承兑。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与收款人不得为同一人。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