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电子出版物名称、内容简介、授权方名称、授权方基本情况介绍等;
申请单位的审读报告;
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
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还须提交游戏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图片资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发行合同及发行机构批发许可证、游戏文字脚本全文等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电子出版物名称、内容简介、授权方名称、授权方基本情况介绍等;
申请单位的审读报告;
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
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还须提交游戏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图片资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发行合同及发行机构批发许可证、游戏文字脚本全文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