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九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