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并与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衔接;
组织制定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组织认定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制度,组织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检测,指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处置;
组织或参与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保障网络安全经费、开展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等工作;
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等工作;
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网络安全仿真验证环境(靶场)建设,组织建立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