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有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集控中心、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站)等各类机构涉网部分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